小乘律·第1158部
沙弥威仪一卷
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
· 经名 · 卷数 · 跋序
· 品名 · 品数 · 译作者
字体:

  已受沙弥十戒。为贤者道人。次教之当用。渐积从小起。当知威仪施行。应当知和上几岁三师名字。当教识知初受戒时岁日月数。当知事和上有几事。亦当知随事阿阇梨有几事。亦当知给杨枝澡水有几事。亦当知授袈裟摄持钵有几事。亦当知捉锡杖持履有几事。与和上阿阇梨俱应请时。若至国王家时。若至迦夷罗越家时。若至婆罗门家时。若连坐饭时。若别坐饭时。若俱入城乞食时。若俱还至故处时。若日晚过止水边饭时。若共于树下饭时。若自先去往相待时。若合钵食时。转贸钵时。若其对饭时。若前后饭时。若饭已澡漱时。若澡钵去时。若当具知给众僧作直日时。有当知有几事。年满二十欲受戒时。习悉当知之。设为贤者。比丘所问不具对者。不应与具足戒。何以故。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。沙门事大难作甚微妙。贤者沙弥卿且去。熟学当悉闻知。乃应授具足。所以卿不知沙弥事悉者。俱来谛知身善故。不知不伏意耳。而返欲返受具足戒。今授卿具足戒人。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。不知佛道致深罪福运行法律交互。以是日中数相之。是故当先问。设其主具对能如法者。三师易得。师教沙弥有五事。一者当敬大沙门。二者不得唤大沙门字。三者大沙门说戒经不得盗听。四者不得求大比丘长短。五者大比丘误时不得转行说。是为威仪法当教行五事。一者不得于屏处骂大比丘。二者不得轻易大比丘于前戏笑。效其语言形相行步。三者见大比丘过。则当起住若读经。若饭时者作众事不应起。四者行与大比丘相逢。当止住下道避之。五者若调戏。若见大比丘。即当止谢言不及。是为施行所应尔。沙弥事和上有十事。一者当早起。二者欲入户当先三弹指。三者具杨枝澡水。四者当授袈裟却授履。五者扫地更益澡水。六者当辟扫拭床席。七者师出未还不得中舍户去。师还逆取袈裟内襞之。八者若有过。和上阿阇梨教诫之。不得还逆语。九者当低头受师语去。当思惟念行之。十者出户当还牵户闭之。是为事和上法。沙弥事阿阇梨有五事。一者视阿阇梨一切当如视我。二者不得调戏。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还语。四者若使出不净器不唾不得怒恶恚。五者暮宿当按摩之。是为事阿阇梨法也。沙弥事师当早起具杨枝澡水有六事。一者断折杨枝当随度。二者当破头。三者当澡使净。四者当易故宿水。五者当净澡罐。六者当满中水持入。不得使有声。是为给杨枝澡水法。授袈裟有四事。一者当徐徐一手捉下授之。二者当次视上下。三者当正住持师衣已。四者当上着肩上。是为袈裟法。亵袈裟有四事。一者当视上下。二者不得使着地。三者当着常处。四者覆上。是为亵袈裟法。

  持钵有四事。一者当洗令净。二者拭令澡。三者带令坚。四者不得有声。是为持钵法。

  持履有四事。一者先抖擞之。二者当视次比之。三者当澡手不得便持袈裟。四者师坐当取次比之。是为持履法。

  持锡杖有四事。一者当取拭去生垢。二者当取不得着地使有声。三者师出户乃当授。四者师出还当逆取。若俱行若入众若礼佛当取持。是为持锡杖法。

  俱应请连坐饭时有四事。一者若坐当离师六尺。二者视师大嚫竟乃授钵。三者不得先师食。四者食已当起取钵自近。是为连坐饭时法。

  别坐饭时法有四事。一者当立住师边。二者教饭乃当坐去。三者头面着地作礼。四者去饭不得倨坐上戏。饭已竟当至师边住。师教还坐乃应坐。是为别坐饭时法。

  入城乞食时有四事。一者当持师钵。二者当随不得以足蹈师影。三者于城外当取钵授师。四者入城欲别行当报师。是为行乞食法俱还至故处饭时有四事。一者当先徐徐开户出布坐具。二者澡师手已乃却自澡。三者授师钵却自叉手住。四者当预具澡豆手巾。是为还归饭时法。

  还水边饭时有四事。一者当求净处。二者当求草作座。三者当取水澡师手乃却授钵。四者师教使饭当作礼却坐。是为水边饭时法。

  止于树下饭时有四事。一者持钵着树枝取叶作座。二者取水还当澡师手。设不得水求取净草授师。三者还取师钵授师。四者当预具净草。净师钵已。却熟拭钵乃去。是为树下饭时法。

  住于道中相待有三事。一者持钵着净地作礼如事说。二者当视日早晚。可自还归若道上。三者当取师钵并持随后去。是为道中相待法。

  合钵食时有三事。一者若师钵中无酪酥浆。当自取所得钵授师。不受且当却住。二者徐取钵中半饭出着树叶上。三者却自取钵中半饭着师钵中却住。是为合钵食时法。

  转贸钵时有三事。一者师钵中得善自取不如者便当授师。二者师欲贸钵当让不受。三者师坚呼贸钵当取一再食。便当拭钵还授师。是为贸钵时法。对饭时有三事。一者当授师钵乃却自饭。二者数视师所欲得即当起取与。三者食不得大疾。亦不得后已起。当复问欲得何等。师言持去乃当持去。是为对饭时法。

  前后饭时有三事。一者持师钵具已当却至屏处住。听师呼声即当应之。二者当预取澡水着一边。三者师饭毕。当澡师手却住师教去饭。乃当作礼去饭。是为前后饭时法。

  饭已澡漱有三事。一者澡漱已当先取师钵澡令清净已着树叶上。二者却自澡钵已。亦着树叶上。先取师钵以手摩令澡。内着囊中付师。三者还自取钵拭令燥。内着囊中带之止住。是为澡钵时法。

  澡钵去时有三事。一者言我今欲过某许贤者某甲。二者头面着地作礼便去。三者独还去不得过余聚落中戏笑。直归故处读经。是为澡钵去时法。

  沙弥入众有五事。一者当明学。二者当习诸事。三者当给众。四者当授大沙门物。五者欲受大戒时三师易得耳。

  复有五事。一者当礼佛。二者当礼比丘僧。三者当问讯上座。四者当留上座处。五者不得诤坐处。

  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于坐上遥相呼语笑。二者不得数起出。三者若众僧唤沙弥某甲即当起应四者当随众僧教令。五者若摩摩谛唤。有所作当还白师。是为入众法。

  沙弥作直日有五事。一者当惜众僧物。二者不得当道作事。三者事未竟已不得中起舍去。四者若和上阿阇梨唤。不得便往。应当报摩摩谛。五者当随摩摩谛教令。不得违戾。是为作直日法。择菜有五事。一者当却根二者当齐头。三者不得使有青黄合。四者洗菜当三易水令净已。当三振去水。五者作事毕竟。当还扫除使净。

  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私取众僧物。二者若有所欲取。当报摩摩谛。三者尽力作众僧事。四者当扫除食堂中。乃却布空案。五者当朝暮扫除舍后益水。

  汲水有十事。一者手不净。不得便用汲水。当先澡手。二者不得大投罐井中使有声。三者当徐徐下罐。不得大挑击左右着使有声。四者不得使绳头还入井中。五者不得持履伏井栏上。六者不得持罐水入着釜中。七者不得持罐置地。八者当洗澡器令净。九者举水入当徐徐行。十者着屏处。不得妨人道中。

  澡釜有五事。一者当先澡釜缘上。二者当洗釜里。三者当澡中腰腹。四者当澡里底。五者皆当三易水。

  吹窖有五事一者不得。蹲吹火。二者不得燃生薪。三者不得倒吹湿薪。四者不得然腐薪。五者不得热汤浇火灭。

  扫地有五事一者顺行。二者洒地不得有厚薄。三者不得污溅四壁。四者不得蹈湿上坏地。五者扫已即当自择草分弃之。

  比丘僧饭食沙弥扫地有五事。一者却行。二者不得掉臂手。三者过六人止作一聚。四者悉扫遍为善。五者即当自手除持出弃之。

  持水澡罐泻水。有五事。一者一手持上一手持下不得转易二者当近左面坚持直视前。三者当视人手浇下水。不得多亦不得少。正当投人手中。四者下水当去人手四寸。不得高不得下。当相视水多少。设水少不能足。一人当益不得住人手。五者已澡手还着袈裟。

  持澡盘有五事。一者不得使盘有声。二者当两手坚持当倚右面。三者当随人手高下。不得左右顾视。四者澡盘中满当出弃之。不得浇人前地。五者已当过澡手还着袈裟。

  手巾有五事。一者当右手持上左手持下一头授人。二者当去坐二尺。不得前倚人膝。三者当持巾不得随障人口。四者人拭未放巾。不得引去。已下竟当报主若着故处。五者已当澡手还着袈裟。

  授履有五事。一者当先抖擞去中所有。二者当从上座起。三者当随澡钵后示主令自识。四者不得持左着右。皆当下竟沙弥。五者已竟当还澡手还着袈裟。

  沙弥钵有七事。一者钵中有余饭。不得便取弃之。二者欲弃饭当着净地。三者当用澡豆若草叶。四者澡钵不得于净地当人道中。五者澡钵当使下有榰。六者当更益净水。水不远弃污溅人地。七者欲倒弃钵中水。当去地四寸不得高下。

  拭钵有五事。一者当澡手拭使燥。二者当持净手巾着膝上。三者当拭里使燥。即当持净巾并覆着囊中着常处。

  行会饭时教沙弥持钵有五事。一者不得置地。二者不得累使有声。三者倩下着地。四者人未授钵。不得持钵置案上。五者不得从人后授钵。当正从前。亦不得众中。视师饭已。当起取钵还坐。

  沙弥为师持书行答谢人有七事。一者当直往。二者当直还。三者当识师所语。亦当识人报语。四者不得妾有所过。五者若有所借。不得止留宿。六者不得调譺。七者行出当有法则。

  沙弥给众僧使未竟。不得妄入。大沙门户有三事得入。一者和上阿阇梨暂使往。二者若倩有所取。三者自往问经应得入。

  欲入户有七事。一者当三弹指乃得入。二者不得当人道作。三者不得妄说他事。四者当叉手如法说。五者教倨不得交脚。六者不得调譺。七者不得障人先欲出。当还向牵户。

  独使沙弥远出行当教上头有三事。一者彼人问卿和上名何等。便报言和上字某甲。二者复问言卿和上作沙门几岁。便报言若干岁。三者复问卿和上何许人。便报言某郡县人。设复问阿阇梨名何等。便报言字某甲。复问卿阿阇梨年几何。便报言年若干。复问阿阇梨是何许人。便报言某郡国人。若复问贤者何许人。便报言某郡县人。复问贤者名何等。便报言字某甲。复问卿作沙弥已来几何时。便报言已若干岁若干日月若干时节。是为知和上阿阇梨。亦自知时字岁日月数。

  入浴室有五事一者当低头入。二者当避上座处。三者上座读经不得狂语。四者不得以水更相洗。五者不得持水浇火灭。

  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调譺。二者不得破中盆瓮。三者用水不得大费。四者不得浊中澡豆麻油。五者自出去不得止浣衣。

  至舍后有十事。一者欲大小便即当行。二者行不得左右视。三者至当三弹指。四者不得迫促中人使出。五者已至复当三弹指。六者不得大咽。七者不得低头视阴。八者不得弄上灰土。九者不得持水浇壁。十者已当还澡手未澡不得持物。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唾前壁。二者不得左右顾视。三者不得持草画地。四者不得持火炷画地及壁。五者不得久固。上已当疾下去。设逢人不得为作礼。下道避之。

  沙弥十数。一者一切众生皆因饮食而存。二者二谛。三者三受。四者四谛。五者五阴。六者六入。七者七觉分。八者八圣道。九者九众生居。十者十一切入。是名十数。

  沙弥。一者发心离俗。怀[佩-一]佩道故。二者毁其形好。应法服故。三者永割亲爱。无滴莫故。四者委弃身命。遵崇道故。五者志求大乘。为度人故。

  敬白四坐大德众僧。沙弥某甲。合有尔许人等。稽首和南。盖闻道。太阳垂晕。则仓生蒙朗。真尊演教有怀开悟。崇和时众照阳圣化。洪法之遵博晕像运。皆僧集堂布萨说戒。戒能灭恶。为万善之基。因生妙行解脱之本。沙弥闻之踊跃欢喜。意欲布施。为无财宝。且持杨枝五百净筹一千。仰奉清众。表心单诚。除癊去秽。幸烦德僧。慈纳咒愿。

乾隆大藏经·小乘律·沙弥威仪